宝山区人防工程资质新办要求
为规范宝山区人防工程资质管理,促进人防工程建设健康发展,根据相关规定,特制定宝山区人防工程资质新办要求。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 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 2000 万元。
3. 具备与申请资质等级相适应的技术人员和技术装备。
4. 依法缴纳税收、社会保险费用,无不良信用记录。
1. 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人防工程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 5 人。
2. 具有初级及以上职称的人防工程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 10 人。
3. 具有相关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3 人。
1. 具备专业的设计、科研、试验检测、施工设备。
2. 具有满足安全生产要求的防护用品、检测仪器。
3. 具备与申请资质等级相适应的办公条件。
1. 具备与申请资质等级相适应的人防工程项目业绩。
2. 人防工程项目业绩应在申请资质前 5 年内完成。
3. 人防工程项目业绩应符合国家、行业、地方的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
1. 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
2.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3. 建立健全档案管理体系。
4. 遵守法律、法规和相关管理规定。
以上为宝山区人防工程资质新办的基本要求。如有特殊要求或蕞新更新,请以主管部门公布的蕞新规定为准。如果您有宝山区人防工程资质新办方面的需求,建议您咨询专业资质代办机构,如上海程瀚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上海程瀚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拥有丰富的行业经验和专业团队,可以为您提供槁效、专业的资质代办服务,帮助您快速取得宝山区人防工程资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