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市普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发布了《关于印发普陀区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资质合并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了普陀区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资质合并的相关事项。
根据《通知》,普陀区将城市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下资质和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下资质合并为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代码为CEC3。
此次合并后,企业只能拥有一个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资质,之前取得的城市照明工程资质和道路照明工程资质将被注销。
本次调整涉及普陀区范围内所有具有城市照明工程资质和道路照明工程资质的企业,包括:
依据《通知》,普陀区原有的城市照明工程资质和道路照明工程资质有效期不变,合并后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资质有效期为原有有效期届满之日起1年。
企业需按照《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政务网,通过“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资质一体化”系统申请资质合并。
资质合并不收取任何费用。
《通知》还提出了以下注意事项:
普陀区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资质合并是顺应建筑业发展趋势,进一步优化资质管理体系,提升产业集中度的重要举措。通过本次合并,可以简化企业资质申报流程,降低企业资质维护成本,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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