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山区消防设施工程资质增项要求
企业注册资本不得低于人民币500万元
近5年内具有3项以上消防设施工程业绩,每项工程合同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
具备消防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执业人员不少于5人
具备消防设施维保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执业人员不少于3人
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人员不少于10人
已建立并有效实施质量管理体系,并获得相关认证
具有完善的工程管理制度和质量控制体系
具备消防设施检测能力和设备
具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
具备开展消防设施安装、维保和改造等活动的专业施工队伍
具备相应的人员培训及教育体系
企业无违法违规记录
具备良好的信用记录
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的相关消防安全法规和标准
增项为消防自动报警系统工程,须具备消防自动报警系统工程承包资质证书
增项为消防水系统工程,须具备消防水系统工程承包资质证书
增项为消防通风系统工程,须具备消防通风系统工程承包资质证书
增项申请报告
相关专业人员的资格证书和执业证明
企业业绩证明材料
质量管理体系证明文件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
信用记录证明
向宝山区消防救援支队资质管理科提交资质增项申请材料
配合资质管理科进行现场核查
接受资质管理科的专业考试和职业道德考核
通过资质审查后,由宝山区消防救援支队资质管理科颁发增项资质证书
消防设施工程资质增项证书有效期为5年
到期后需及时向宝山区消防救援支队资质管理科申请延期
宝山区消防设施工程资质增项要求包括企业实力、专业技术人员、质量管理体系、安全生产管理、遵守相关法规、特定工程类别要求、提供相应增项资料、接受主管部门审查、获得增项资质证书和增项资质有效期等方面。企业在申请增项资质时,应严格按照要求准备申报材料,并积极配合资质管理部门的审查工作。资质代办等服务,推荐咨询上海程瀚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