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升行政效率,金山区生态环境局于2023年3月1日起合并环保工程相关资质。具体合并事项如下:
合并前: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分为施工总承包、分部分项承包、设计、施工监理等多种资质。
合并后:简化为两类,分别为环保工程总承包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
合并前: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分为四级、三级、二级、一级。
合并后:统一为三级资质。
合并实施范围涵盖金山区生态环境局受理的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审批核准范围内的环保工程。
已取得合并前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在有效期内继续有效。到期后,按照新资质标准重新申报。
企业申报环保工程总承包资质,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金山区生态环境局受理企业资质合并申请后,将按规定程序进行审查。
审查合格的,金山区生态环境局将核发环保工程资质证书。
企业对资质合并结果有异议的,可按照相关规定申请复核或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