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 注册资本不低于 200 万元人民币。
3. 拥有不少于 5 名具有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技术人员。
4. 拥有不少于 3 名具有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的人员。
5. 拥有一套完整的风景园林工程设计管理体系。
6. 具备完成风景园林工程设计的技术装备和设施。
1. 申请前准备:收集齐全资质申请材料,包括营业执照、注册资本证明、人员职称证书、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管理体系文件、技术装备清单等。
2. 提交申请:向长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简称“长宁区房管局”)提交资质申请书、申请材料和申请费用。
3. 受理审核:长宁区房管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受理和审核,并形成受理通知书或补正通知书。若有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则需按要求补正材料。
4. 实地核查:长宁区房管局会组织专家组对申请单位的人员、技术装备和管理体系进行实地核查。
5. 公示和审批:实地核查合格后,长宁区房管局会将申请单位信息在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发放风景园林工程设计资质证书。
为了简化企业办理资质的流程,提高资质申请的成功率,企业可以委托具有资质代办资质的专业机构进行代办。
1. 选择资质代办机构:选择信誉良好的资质代办机构,如上海程瀚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2. 签订委托合同:签订资质代办委托合同,明确代办机构的职责和服务内容。
3. 准备申请材料:代办机构会指导企业收集齐全资质申请材料。
4. 提交申请:代办机构会代理企业向长宁区房管局提交资质申请材料。
5. 实地核查配合:代办机构会协助企业配合长宁区房管局的实地核查。
6. 领取资质证书:公示无异议后,代办机构会代理企业领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资质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