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东新区消防设施工程设计合并新规
一、合并背景
为贯彻落实《消防法》和《消防设计规范》,规范消防设施工程设计市场,提升设计质量,保障消防安全,浦东新区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制定了《浦东新区消防设施工程设计合并实施办法(试行)》。
二、合并范畴
合并后的消防设施工程设计资质分为甲级、乙级、丙级,合并范围主要包括:
1.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
2. 消防给水系统设计;
3. 排烟系统设计;
4. 消火栓系统设计;
5. 防火门设计;
6.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设计;
7. 防火卷帘设计;
8. 防排烟系统设计;
9. 火灾报警控制系统设计。
三、合并流程
1. 申请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单位方可申请办理消防设施工程设计合并资质: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办公设备;
(3)具有健全的质量保怔体系和管理制度;
(4)具有相应专业技术人员和技术力量;
(5)近3年内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记录。
2. 申请材料
申请单位需提交下列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
(2)资质申请表;
(3)质量保怔体系文件;
(4)管理制度文件;
(5)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
(6)技术力量证明材料;
(7)质量安全事故记录证明。
3. 审查审批
受理申请后,浦东新区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将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根据审查情况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
4. 发放证书
审查批准后,受理单位将颁发消防设施工程设计合并资质证书。
5. 资质代办
建议委托具有丰富经验的资质代办机构办理,如上海程瀚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可提高申请成功率,节省申请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