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东新区是上海市经济、科技、文化、金融和贸易中心,对城市建设和发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规范风景园林工程设计活动,保障工程质量安全,浦东新区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制定了《风景园林工程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对风景园林工程设计资质新办提出以下要求:
申请新办风景园林工程设计资质的企业,应当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 具有符合资质标准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负责人具备相应资格证书;
- 具有稳定的住所,办公场所面积符合资质标准要求;
- 具有必要的仪器设备、技术资料和档案管理制度;
- 具有良好的信誉和业绩,无不良行为记录。
风景园林工程设计资质新办的技术负责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 具有风景园林专业或者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 具有5年以上风景园林工程设计经验;
- 未担任其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资质企业的技术负责人;
- 无不良行为记录。
风景园林工程设计资质新办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 具有风景园林专业或者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 具有3年以上风景园林工程设计经验;
- 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能力和执业资格证书。
申请新办风景园林工程设计资质的企业,应当具有近5年内承担过不少于5项风景园林工程设计项目的业绩。其中,至少3项为大型或中型风景园林工程项目。
申请新办风景园林工程设计资质的企业,应当具备以下仪器设备和技术资料:
- 风景园林工程设计常用软件、绘图仪器和办公设备;
- 风景园林工程设计技术规范、标准和资料;
- 风景园林工程设计成果档案。
风景园林工程设计资质新办的办公场所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 面积不低于100平方米;
- 具有良好的自然采光和通风条件;
- 具备独立的办公区、设计区和资料室。
申请新办风景园林工程设计资质的企业,应当提交以下文件材料:
- 资质申请书;
-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
- 技术负责人和专业技术人员简历、执业资格证书;
- 项目业绩证明材料;
- 仪器设备和技术资料清单;
- 办公场所照片和使用权证明。
风景园林工程设计资质分为甲级、乙级和丙级三个等级。新办企业申请的资质等级,应当与企业技术能力、项目业绩和人员配置相匹配。
风景园林工程设计资质新办,应当按照以下流程办理:
- 向浦东新区建设和交通委员会提交资质申请材料;
- 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 符合条件的,发放资质证书;
- 未符合条件的,书面告知企业不予办理资质申请。
风景园林工程设计资质的有效期为5年。资质到期后,企业应当及时申请续期。续期申请应当在资质到期前6个月内提出。
浦东新区风景园林工程设计资质新办要求严格,企业应当认真准备申请材料,积极配合建设和交通委员会的审查。对于资质代办等相关业务,建议咨询专业资质代办机构,如上海程瀚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