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安区防水防腐保温工程资质增项办理条件
作者:资质网 发布日期:2025-08-03 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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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安区防水防腐保温工程资质增项办理条件
申请条件
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 拥有经考核合格的项目负责人。
3. 具备相应的技术装备和生产能力。
4. 具有健全的质量保怔体系。
5. 无不良信用记录或重大违法行为。
资质要求
1. 防水工程资质:
- 具备防水材料及制品生产、加工、安装、施工的相应能力。
- 拥有一支防水专业技术人员队伍。
- 具备完善的防水施工工艺和工程管理体系。
- 拥有相应的防水施工设备和设施。
2. 防腐工程资质:
- 具备防腐材料生产、加工、安装、施工的相应能力。
- 拥有一支防腐专业技术人员队伍。
- 具备完善的防腐施工工艺和工程管理体系。
- 拥有相应的防腐施工设备和设施。
3. 保温工程资质:
- 具备保温材料生产、加工、安装、施工的相应能力。
- 拥有一支保温专业技术人员队伍。
- 具备完善的保温施工工艺和工程管理体系。
- 拥有相应的保温施工设备和设施。
增项申请程序
1. 提交申请:向静安区住建委提交增项申请书、相关资质证明材料、承诺书等资料。
2. 受理审查:住建委受理申请后,进行形式审查。
3. 现场审查:住建委组织专家对申请人的技术装备、人员素质、质量体系等进行现场审查。
4. 资质审批:审查合格后,住建委核发增项资质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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