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宁区钢结构工程资质新办办理条件
一、企业基本条件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本不低于 500 万元(人民币)。
2. 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信用记录,无重大不良记录。
3. 具有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有健全的质量保怔措施。
二、人员条件
1. 技术负责人:具有钢结构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且具有 5 年以上工程设计或施工管理经验。
2. 项目经理:具有钢结构工程相关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有 3 年以上工程施工管理经验。
3. 技术人员:具有钢结构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数量根据企业承包等级和工程规模确定。
三、工程业绩条件
1. 具有钢结构工程施工业绩,且工程质量合格。
2. 近 5 年内承担过 3 项以上相同等级钢结构工程项目,且工程竣工后无重大质量问题。
3. 有能力承担钢结构工程设计、施工、安装、调试等全过程工作。
长宁区钢结构工程资质新办办理流程
1. 准备申请材料,包括企业基本信息、人员信息、业绩资料等。
2. 提交申请材料至长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3. 受理申请后,管理委员会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
4. 初审合格后,安排现场核查。
5. 核查合格后,发放钢结构工程资质证书。
长宁区钢结构工程资质新办注意事项
1. 新办资质需要满足相应的条件,企业应提前做好准备。
2. 申请材料要真实、完整,如有虚假信息将不予受理。
3. 现场核查是资质审批的重要环节,企业应积极配合。
4. 资质审批需要一定时间,企业应合理安排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