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宁区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资质增项要求

为进一步规范长宁区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资质管理,根据《上海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招投标监督管理办法》和《上海市勘察设计单位资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对长宁区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资质增项要求做出如下规定:
一、增项范围
已取得长宁区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资质的单位,可以申请增项以下专业:
二、增项条件
申请增项的单位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三、增项程序
申请增项的单位应当向长宁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提交以下材料:
四、增项审查
长宁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收到申请材料后,将组织专家对材料进行审查。审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五、增项结果
经审查合格的,由长宁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发放增项证书。未经审查合格的,将退回申请材料,并书面说明理由。
六、其他规定
1. 增项证书有效期与原资质证书有效期相同。
2. 单位取得增项证书后,应当在业务活动中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
七、资质管理单位
长宁区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资质管理单位为:上海程瀚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