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区风景园林工程设计资质增项办理条件
企业欲在金山区办理风景园林工程设计资质增项时,需满足以下条件:
1. 企业资质要求
具备有效的风景园林工程设计资质原件
拟增项专业符合原有资质专业范围
2. 人员要求
具有与增项专业相对应的注册风景园林工程师满两年
注册风景园林工程师数量满足增项专业人员配置标准
3. 项目业绩要求
近五年内完成与增项专业相对应的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业绩两项,需提供业绩证明文件
业绩项目需通过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
4. 技术装备要求
具有与增项专业相适应的技术装备和办公设备
满足行业相关技术标准要求
5. 管理体系要求
建立健全风景园林工程设计质量管理体系,符合行业规范
指定具有相应能力的质量管理人员
6. 场地和环境要求
拥有符合设计工作要求的办公场所和配套设施
场所环境整洁有序,符合职业卫生要求
7. 资产要求
具备与增项专业相适应的资产规模和财务能力
满足行业相关资产标准要求
8. 其他要求
遵守国家和上海市有关法律法规
无不良信誉或违法违规行为记录
企业法定代表人同意增项申请
9. 提交材料
资质增项申请表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原有风景园林工程设计资质证书复印件
注册风景园林工程师证书复印件
业绩证明文件
技术装备清单和证明文件
质量管理体系文件
办公场所照片或租赁合同
资产证明文件
其他相关材料
10. 办理流程
1. 准备材料
2. 提交材料至金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3. 审核受理
4. 现场核查(如有必要)
5. 资质增项审批
6. 取得资质增项证书
总结